发布单位: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3-10
为切实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根据《陕西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精神,面向社会为商洛市部分乡镇卫生院招聘12名特岗全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农村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8日至2004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http://wjw.shangluo.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人员需持有关证件资料,到商洛市卫生健康委指定地点报名审核。
报名、审核时间:2022年3月18日08:00至18:00。
地点:商洛市商州区通信路南段市中医院南隔壁(商洛市健康教育中心2楼社会健康教育科办公室)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三)考试
对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的岗位,经考察考核,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对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的岗位,可采取考试或考察考核方式。
(四)体检考察
体检医院须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工作由相关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六)聘用
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督导其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对服务期满自愿留任的特岗全科医生,经市卫生健康委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报经市级编制、人社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受聘特岗全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其他
1、疫情防控。应聘人员应按照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具体要求由另行通知。
2、联系方式
孙 超 0914-2332090、0914-2030883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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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