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辽宁省退役军人总医院2021年编外用工人员招聘面试公告

发布单位: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3-07

2021年编外用工招聘资格审核已经结束,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现将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2年3月11日

二、面试地点

沈医二院·退役军总皇姑院区 16楼会议室

详细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岐山西路64号

三、面试人员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

四、面试要求

1.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A4纸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打印)、《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附件1下载打印并填写)、核酸检测阴性纸质版报告(距离面试时间48小时内且盖有医院印章)。无上述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需提前到达会场。上午面试的考生7:00开始入场,7:30入场完毕,8:00面试正式开始。下午面试的考生中午12:00开始入场,12:30 入场完毕,13:00面试正式开始。无证件、未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以及7:30未到达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谢绝家长或陪同人员进入候考区域。(考生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2)

3.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候考期间考生所携带的手机等电子产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交还给本人。考生在候考区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

4.面试分为综合素质面试及专业能力面试两个环节,综合素质面试:考生介绍个人情况(自然情况、履历情况、主要业绩),专业能力面试:主审专家现场提问,参考考生现场答辩。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露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着制服、工作服或有特别标志的服装,不得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

5.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

五、防疫要求

1.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自觉配合防疫检查,考生进入医院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工作,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3)凡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应聘资格。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凡在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56天内有港澳台地区、境外旅居史;

(2)尚在随访期的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3)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或境内新发病例所在市旅居史、接触史,未排除感染风险者;

(4)有聚集性发病(面试前21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的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5)体温超过37.3℃者;有重点管控地区行程者;辽事通健康码显示为非绿码者;大数据行程码显示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或居家观察的。

3.无以上情形的考生须携带距离面试时间48小时内,且盖有医院印章核酸检测阴性纸质版报告(外地来沈或大数据行程码显示为14天内离沈返沈人员,应提供沈阳本地医疗机构48小时内的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准时入场参加面试。

4.在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确定是否可以继续参加面试。

五、其他要求

请考生随时关注沈阳市卫健委、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官网查询后续招聘环节,医院将不以其他形式另行通知。如因考生信息查阅不及时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附件1:附件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docx


附件2: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辽宁省退役军人总医院面试时间安排.xls


 

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辽宁省退役军人总医院

2022年3月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附件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docx

附件2: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辽宁省退役军人总医院面试时间安排.xls

文章来源: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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