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2-02-26
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安阳市精神卫生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和心理咨询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和精神病专科医院,是河南省精神卫生医疗联合体医院,北京安定医院协作医院。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和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经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优秀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范围和条件
岗位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招聘人数 | 其他 |
康复师 | 音乐、舞蹈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 2 | |
医师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 1 | 有医师执业证、心理咨询师证或者心理治疗师证 |
会计 | 财会专业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 2 | 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保卫科 (门卫) | 不限专业 | 大专 | 55周岁以下(196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 3 | 男性,有相关经验 |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2、热爱卫生事业,爱岗敬业;
3、有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4、身体健康。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工作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的全程指导下进行。
(一)报名及审查
报名地点:本次报名实行现场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人事科
时间:2022年3 月 7 日8点至2022年3月 14 日17点,过期将不再受理。(节假日不受理)
所需材料:身份证、简历、毕业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临床专业需提供执业医师证,本科学历还需提供学位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理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05】19号)规定标准。
(四)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本方案由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医院人事科 0372-3318036
监督电话:市卫健委人事科 0372-5950702
医院纪检监察室:0372-3318098
2022年2月22日
文章来源: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