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2-24
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2022年2月海宁市中医院医疗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4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45名,详见招聘条件及计划表(附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日(星期三)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海宁市中医院(海宁市长埭路177号,门诊十楼(东电梯上)招聘报名处。
注意:应聘人员需符合防疫防控措施相关条件要求,需有本人健康绿码,体温测量合格并戴好口罩。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
(二)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户籍等要求;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22年3月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2年3月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除招聘条件和计划表中备注要求外,年龄18~35周岁(1986年3月2日至2004年3月2日期间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材料或就业协议书、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有效期内身份证(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附后)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考核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考核办法如下:
1.海宁市中医院临床护理岗位:采取操作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操作考试主要为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相关职业道德或专业知识。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操作考试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后,按操作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等的以操作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前面。
2.海宁市中医院信息科、检验科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的,采取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3.基层卫生院相关岗位的: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的,采取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4.考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海宁市中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走进医院-新闻中心、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卫生健康局(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43/index.html)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中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
(五)其他事项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输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报考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需符合规定,同时在报名、操作考试、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并配合医院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咨询电话:0573-89260264,89260267
监督电话:0573-89260486,87017385,87017301
海宁市中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海宁市中医院医疗集团
2022年2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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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海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