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2-22
根据《2021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地点
1、时间 :2022年3月6日(星期日)
上午 :9:00 — 10:30
2、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实验中学(库伦大路 政务大厅西北斜对面)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1、 打印时间:2022年2月26日9:00至3月6日9:00。
2、考生需登录网站(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jl/10spyt/)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笔试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所有考生在面试时需持有笔试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考前40分钟内凭3月4日上午9时(含)以后由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本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1)和 《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进入考点,缺一不得参加考试。开考铃响后,考点大门关闭,无论任何原因迟到考生一律不得入场。
2、考生应携带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等应试用品参考,严禁将手机、手环等电子设备及书籍、资料带入座位,否则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原件)。
2、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出示“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场。“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手机显示不出的和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3、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不允许参加考试。
4.经现场检测体温异常、有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通讯大数据行程码14天到达或途经名称上标有“*”的考生,须经现场防疫人员研判确定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5、考生要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确认身份时需摘下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6、考生须于考试当天提供承诺书(附件1、附件2),确保本人及家庭成员在考试前14天内均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确保本人及家庭成员均无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如有隐瞒,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疫情防控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承诺书中承诺处需本人签名。
附件1:《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附件2:《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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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