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发布时间:2022-02-21
根据我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2年第一批)的招聘程序与办法,现将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情况
名单详见附件1。
说明:
1、鉴于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经温州医科大学同意并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备案,采购处(C08-22-20)、护理岗位(c08-22-13)按符合报名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考试。
2、新招聘录用在医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在首签聘用合同五年之内未能完成以下条件之一的,聘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1)考取并就读博士,且发表(含录用)IF≥3.0的SCI论著2篇,或者且发表(含录用)二区的SCI论著2篇,或者且发表(含录用)IF≥5.0的SCI论著1篇;(2)以第一负责人身份成功获批国家级项目1项。
二、考试安排
根据医院招聘程序,现将考试通知如下,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
(一)笔试
1、时间:2月23日上午8:30-11:45。
2、地点: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综合楼(校大门口右侧,楼号:10幢),具体考场教室分布及准考证号详见附件。
3、笔试科目为2门,包括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英语(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采取闭卷方式,每门考试时间为1.5小时,共3小时,两门考试间隔休息15分钟。
4、请参加笔试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否则影响考试资格)、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具和《健康状况承诺书》一份(详见附件2),提前40分钟到达考场,超过开考时间30分钟或缺席者作缺考处理。
(二)资格复审
1、地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白象院区1号楼4楼C区学术报告厅
2、时间:临床护理岗位(硕士、本科):2月23日(周三)下午14:00-15:00
其余硕士岗位:2月23日(周三)下午15:30-16:30
3、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整理)
(1)纸质简历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英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大学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电子学历备案表1份。注:电子学历备案表可以从学信网下载PDF版后打印。
(5)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协议书(省内毕业生请于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填入拟签约单位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后下载用于招聘招考版纸质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就读学校出具政审意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就读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相关证明材料等材料,以及相关部门出具政审意见等材料。
(6)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工作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
(8)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合法刊物上已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提供论文原件,SCI期刊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收录证明原件和论文首页(首页无作者信息的需再附作者信息页),其中已被杂志社接收但未发表的SCI收录论文须提供杂志社来往邮件截图(含网址)、中文翻译说明,投稿中的SCI收录论文须提供在投证明材料(含作者具体排名信息)。
(9)请提前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确认表》(详见附件3),确认个人相关情况。
(三)科室见面:2月23日(周三)下午及2月24日(周四)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现场公告,同时携带纸质个人简历1份。
(四)面试:临床护理岗位(硕士、本科):2月24日(周四)下午,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其余硕士岗位:2月25日(周五)整天,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2月26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22年2月21日
疫情防控指引
根据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行工作要求,凡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均需严格遵循以下防疫指引:
一、考生务必提前申领“温州防疫码”(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申领),“温州防疫码”为双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二、个人健康状况申报
应聘人员应当如实申报来我院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下载填写附件《健康状况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在考试当天上交本人签名的承诺书。
三、应聘者入场时,应主动出示“温州防疫码”状态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温州防疫码”为双绿码但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核酸检测阴性,须作出书面承诺后,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四、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五、应聘者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无特殊原因必须在考场位置上进行中场休息,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陪同人员不可进入笔试或面试考区。
六、以下情形考生经排除异常后可参加考试:
(一)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显示红叉,“温州防疫码”显示未核查者表示近14天内有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需先核查和转码后可参加考试;
(二)健康码为红(黄)码,行程码显示红叉,“温州防疫码”显示已核查者表示近14天内有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已纳入管控,需要隔离,且隔离状态是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观察或2+14暂赋黄码,考生需解除隔离后,提供期满后核酸检测合格结果的方可参加考试;
(三)“温州防疫码”显示限制聚集者,表示近14天内有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但已经纳入管控,管控内容是“限制聚集”,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四)曾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现已痊愈的应聘者,须凭出院证明、核酸检测结果、解除隔离告知书的方可参加考试。
(五)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被卫生健康部门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应聘者,须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解除隔离告知书(隔离观察满14天) 的方可参加考试。
七、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温州防疫码显示红黄码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八、应聘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在考点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全程必须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温做好准备。
十、集中进行的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均按上述疫情防控须知事项执行。
十一、以上注意事项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十二、如有特殊情况,可与工作人员沟通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郑老师,0577-55578523,0577-55578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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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