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鞍山海城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2-21

为了做好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以及日常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特别是新冠疫情的常态化管控以及新冠疫苗的接种等工作,更好的保障海城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工作需要,海城市疾控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25名合同制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职数

1.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5人(职责:疫情防控综合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专业不限;

2.消毒消杀人员7人(职责:预防性消毒,疫点、疫区消毒等工作),要求医疗卫生相关专业,岗位更适合男性;

3.传染病防治7人(职责:流行病调查,疫情监测报告,疫情控制等防治工作),要求医疗卫生相关专业;

4.免疫规划2人(职责:免疫工作规划的实施),要求医疗卫生相关专业;

5.样品收集报送4人(职责:样品收集,相关信息报送等工作),专业不限,卫生检验专业人员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庄,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21日(含)之后出生。

4.具有海城市户籍;

5.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不得应聘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海城市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5室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412-3605815

2.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月24日。

(每日 9:00—11:00,13:30—16:00)。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寸彩照2张,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张。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如发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等情况,资格审查时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方式

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组织相应的考试考核,择优聘用。考试考核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的岗位属合同制临时工作岗位,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聘用后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22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社会保险统筹部分由市本级财政承担。

附件:海城市疾控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1日


附件下载:

海城市疾控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文章来源:鞍山海城市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公开招聘资讯均来源于招录官方网站,由医直聘整理编辑,如遇报考疑问请咨询招考官方。若涉及版权或 错误信息,请反馈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