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医疗集团公开招聘20名引导员公告

发布单位:灵石县医疗集团发布时间:2022-02-14

为了满足灵石县医疗集团实际工作的需求,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更好的为患者服务,经研究决定,现委托第三方公开招聘聘用制引导员20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6、服从岗位分配;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

(一)引导员招聘条件

1、招收计划:招聘20人。

2、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6 年2月20日至2004年2月20日期间出生)。

3、学历及专业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医疗、医技、护理及相关专业。

4、身高要求:158cm及以上

5、工作经历要求:有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6、身体健康、无慢性病、无传染病、无纹身。

7、五官、体形端正、形象良好,善沟通,普通话标准。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山西招聘考试汇总”发布,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8:00至2月20日18:00。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2、报名地点:灵石县天星假日酒店一层大厅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确认成功后,收取100元报名费(只接受现金)。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

(3)相关资格证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

(4)近期1寸免冠彩照5张;

(5)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自行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7)《灵石县医疗集团2021年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

报名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及应试相关要求

1、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进行应试。

2、基本材料、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程序。

3、此次招聘由灵石县人民医院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择优聘用。

(五)面试

面试采取非引导性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用时为3分钟。

面试考核内容:医疗卫生相关专业知识、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言语表达等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面试前须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如因疫情防控要求,不符合考试条件,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山西招聘考试汇总”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考察与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见习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见习期)间重点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解聘。见习期满合格者与集团办理相关手续。

八、岗位分配

具体工作地点由灵石县医疗集团统一分配。

九、待遇

    固定工资:1800元

(四)补充说明

参加工作时间满五年后办理“四险”(医疗、养老、失业、工伤)手续。

 十、聘用人员的安排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凡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参加报考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并核实,即取消下一阶段资格,聘用后发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者不予聘用。

联系电话:0351-2992017  13513626004(丁老师)

              

2022年2月10日


附件下载:

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灵石县医疗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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