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中心医院2021年医卫类人才引进体检公告

发布单位:湘潭市中心医院发布时间:2022-02-12

根据《2021年湘潭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医卫类人才引进公告》,现将湘潭市中心医院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定于2022年2月15日(星期二)上午进行。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服从统一安排,按时参加体检。

集合时间:2022年2月15日7:30

二、集合地点

湘潭市中心医院公惠综合楼后停机坪(地址:湘潭市雨湖区车站路16号原公安局北院)

三、体检对象

体检名单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带本人免冠一寸照片)。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集合后集体前往体检医院,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医务人员职业健康及岗位要求实施。

5.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招聘单位、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6.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考生详细阅读体检疫情防控提示(附件3),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

附件:

 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体检对象须知.docx

 附件3:体检疫情防控提示.docx

 附件4:体检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湘潭市中心医院

2022年2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4:体检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附件3:体检疫情防控提示.docx

附件2:体检对象须知.docx

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xlsx

文章来源:湘潭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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