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发布时间:2022-02-08
滨州医学院是山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一所以医学学科为优势,康复医学、特殊教育为特色,医、理、工、管、教等多学科门类渗透融合、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医学院校。现有滨州、烟台两个校区,占地1678.3亩,主校区位于山海相拥,风光旖旎的“十大宜居城市”之一山东烟台。
学校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5.453‰,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山东省高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名单,获批为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护理学、基础医学分别进入“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前25%、50%。
学校现有教职医护员工6730人(含2所直属附属医院),其中专任教师1173人;教授(含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86人,副教授(含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882人;博士564人;有国家级海外高层次引才工程专家2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人,全国模范、优秀教师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4人,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9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8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0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4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卫生系统杰出学科带头人(泰山医学家)和青年重点科技人才3人、高校重点学科(实验室)首席专家2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优秀教师(研究生指导教师)8人;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1个。形成了由国家级人才领衔、省级人才为中坚力量、地市级人才为有力补充的结构合理的高层次人才队伍,他们以全新的学术视野带领科研团队,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研究,推进产学研结合,在重点学科、关键领域不断取得重大突破,极大的提升了学校学科建设和科研水平。
学校现有烟台、滨州两个校区,总建筑面积72.9万平方米;资产总值17.3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4亿元;有直属医院4所(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滨州医学院附属烟台山医院、滨州医学院附属烟台市口腔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18所、教学医院13所、实践教学基地205所。其中滨州附属医院是山东省区域医疗中心,烟台附属医院是烟威地区首家省属大型三甲综合医院。2020年,烟台市人民政府与学校签署协议,将烟台市烟台山医院、烟台市口腔医院纳入学校直属附属医院管理。
(一) 岗位需求
本年度招聘共计200名博士,其中滨州医学院校本部94名,滨州附属医院49名,烟台附属医院33名,附属烟台山医院16名,附属烟台市口腔医院8名。 详见《滨州医学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持有就业证和居留证的外籍人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为45周岁以下(一二层次除外);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 其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第一层次人才国际一流学者
引进条件:
具有卓越学术成就的国际一流学者;
引进待遇:
聘为教授,待遇一事一议。
第二层次人才国内一流学者
# 引进条件:
具有卓越学术成就的学科领军人才,能够准确把握学科动态和发展方向,具备领导学科发展和团队的国内一流学者;
¥ 引进待遇
聘为教授,科研启动基金300-500万元(自然科学),购房补贴150-200万元,年薪100-150万元。
第三层次人才
国内有影响力的学者
引进条件:
国内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持续发展潜力和团队组织能力的学者;
引进待遇
聘为教授,科研启动基金200-300万元(自然科学),购房补贴100-150万元,年薪60-80万元。
第四层次人才省内一流学者
引进条件:
具有优良科研创新潜质的青年学者;
引进待遇
聘为教授,科研启动基金80-150万元,购房补贴50-80万元,优秀者可实行年薪制,年薪40-60万。
第五层次人才优秀学者
引进条件:
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后、博士,能够胜任教学和科研工作;
引进待遇
聘为副教授或讲师,购房补贴20-50万。
(注:我校层次界定主要依据现行《滨州医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对文件中部分内容学校依据教育部新时代教育评价方案以及其他“破五唯”相关政策拥有解释权。若学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修订,则以颁布后的新文件为准。)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滨州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科研成果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材料(影印件)发送至相关邮箱。
2. 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二)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经批准,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工作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考察范围人选后,体检工作根据疫情情况择期举行。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各单位人才招聘专业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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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福建中医药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