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儿童医院2021年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查询及面试公告

发布单位: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1-20

沈阳市儿童医院2021年编外用工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已经结束。现将面试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2022年1月22日(周六)7:00(非护理岗位)、12:00(护理岗位)

二、面试地点:沈阳市儿童医院2号楼六楼多功能厅(早6:30以后考生乘坐2号楼4号电梯到达6楼),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4号

三、参加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查询时间:2022年1月19日15:00-1月22日24:00

四、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①凡在考前21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56天内有港澳台地区、境外旅居史;②尚在随访期的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③考前21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或境内新发病例所在市旅居史、接触史,未排除感染风险;④有聚集性发病(考前21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的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2.无以上情形的考生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纸质版报告(距离面试时间48小时内且盖有医院印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详见附件)准时入场。如有特殊变化,按照国家发布的信息和沈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信息执行。面试开始后未到场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陪同人员严禁进入面试工作区。

3.防疫要求:

(1)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蓝色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3)进入医院楼门须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通行码”,任何一个为非绿码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有重点管控地区行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按照要求测量体温,发现体温超过37.3℃(含),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复测仍超过37.3℃(含)或者出现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5)有突然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试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确定是否可以继续参加面试。

4.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期间考生所携带的手机等电子产品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交还给本人。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

5.考生不得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

6.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

7.建议考生提前熟悉面试地点和行车路线,按时参加面试。

请考生时刻关注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沈阳市儿童医院网站发布的后续招聘环节通知。如因考生信息查阅不及时等个人原因不按时参加此次招聘的任何环节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附件:

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docx

 

沈阳市儿童医院

2022年1月19日


附件下载:

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docx

文章来源: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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