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1-13
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保障创建卫生县城工作有序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人数
(一)任职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在18—40周岁,男女不限,遵纪守法、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能适应相应岗位工作要求,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招聘人数: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
二、报名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4日
(二)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二楼人事股报名或将相关材料发至县卫健局人事股邮箱。
联系人:梁慧香
联系电话:0772—6423152
邮箱:jxwjrsg@163.com。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聘用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按照《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金办发〔2021〕40号)实行统一管理。实行聘用制,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工作胜任的予以续聘。对年度工作不称职、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及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一类标准执行,265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试用期2000元/月。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参照在职在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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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