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2021年第二批编外用工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单位: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1-10

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2021年第二批编外用工招聘笔试已经结束,1月12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现将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1月13日 8:30-11: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门诊六楼会议室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188号

三、资格审查岗位及数量

序号

招聘职位

第二批资格审查人数

1

感染科

笔试成绩排名前6名

2

科教科

笔试成绩排名前2名

3

重症医学科

笔试成绩排名前4名

4

宣传科

笔试成绩排名前2名

5

护理

笔试成绩排名前42名

6

耳鼻喉科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

7

风湿免疫科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

8

泌尿外科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

9

皮肤科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

10

乳腺肿瘤外科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

11

神经内科(1)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

12

神经外科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

13

肾内科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

14

循环内科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

15

眼科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

16

医保科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

17

影像科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

18

肿瘤内科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

19

肿瘤外科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

          

四、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五、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主要是对岗位要求、提供相关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再次审查,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报名表(在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

2、身份证;

3、全部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或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理论和技能合格成绩单。海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岗位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要求的,考生在提供医师资格证的前提下,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级别资格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家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提交的备案表中需有二维码可供扫描验证,且在验证有效期内。

5、报考职位为研究生学历的考生,需提供证明研究专业方向的材料(毕业论文或毕业生登记表或导师签字、学校盖章的证明材料);

6、《应聘承诺书》(可在本文“附件1”处点击下载,用A4纸打印);承诺书报考岗位项目必填,要求本人亲笔签名、右手食指按捺手印。

7、《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在本文“附件2”处点击下载并提前填写完成)。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各种证件复印件包括本人照片页、个人信息页;执业证包括本人照片页、个人信息页、注册信息页。

2、各种证件材料一律用A4纸复印。

3、防疫要求: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自觉配合防疫检查,考生进入医院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工作,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3)凡参加本次资格审核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应聘资格。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核。

(1)凡在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56天内有港澳台地区、境外旅居史;

(2)尚在随访期的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3)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或境内新发病例所在市旅居史、接触史,未排除感染风险者;

(4)有聚集性发病(考前21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的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5)体温超过37.3℃者;有重点管控地区行程者;辽事通健康码显示为非绿码的。大数据行程码显示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或居家观察的。

(6)外地来沈或大数据行程码显示为14天内离沈返沈人员应提供48小时内的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医院印章),不能提供的考生。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并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均视为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及入职资格。

6、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沈阳五院”公众号、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关于资格审查结果及面试安排等。如未及时查看导致错过任何环节,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为体现招聘工作的公平性,资格审查环节由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现场监督。

    附件1:

应聘承诺书.doc


    附件2:

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docx


咨询电话:024-25406938

咨询时间:9:00 - 11:00    13:00- 16:00

监督电话:024-25405307

 

             

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2年1月10日


附件下载:

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docx

应聘承诺书.doc

文章来源: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公开招聘资讯均来源于招录官方网站,由医直聘整理编辑,如遇报考疑问请咨询招考官方。若涉及版权或 错误信息,请反馈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