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2-01-07
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注重临床技能水平,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基层紧缺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7名。其中招聘属地化医学生(重庆生源地、户籍或川渝两地高校毕业的国家统招相关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6名,其在读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由市财政按照9250元/人/年的标准,分3年予以补助。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秀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和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中)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8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不满36周岁,在1986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2届高校毕业生应当以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经学校签字盖章的《秀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和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7,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考试合格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2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否则不予聘用。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等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bm/rlsbj/)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核。
2.考生请于2022年1月9日9:00时-2022年1月17日24:00时期间,按《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附件5)的要求,将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944316976@qq.com),如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同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发送成功后请与任老师联系确认。(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023-76672237;刘老师,联系电话023-76889338;)。
3.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于2022年1月19日9:00-17:00在秀山县卫生健康委进行(地址:秀山县乌杨街道学府大道行政事业大厦705)。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现场资格审查需准备一寸照片2张、《秀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和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证明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名推荐表》、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4)及《一览表》中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对自己提供的资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如因资料、信息不真实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按照渝价函〔2016〕160号文件规定,按50元每科缴纳考试考务费。
5.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由秀山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实施调剂的,将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bm/rlsbj/)公布取消的招聘岗位,拟调剂的招聘岗位及拟调剂人员名单。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4: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是否进行笔试等事宜将通过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bm/rlsbj/)公布。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
2.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90分钟。
3. 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未组织笔试的,该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组织笔试的,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秀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分值100分,时间15分钟。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公开招聘成绩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其中:
1.未组织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及时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总成绩、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体检由秀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秀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其缺额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应聘人员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七、公示
在拟聘公示前报考妙泉镇、峨溶镇、膏田镇卫生院中医专技人员,根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总成绩、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选岗。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bm/rlsbj/)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和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bm/rlsbj/)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招聘秀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最低服务5年方可交流、转聘到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须按每年12000元标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重庆市秀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报名、现场审查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简章中的联系电话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76672237 023-76889338
2.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请考生在招聘期间关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bm/rlsbj/)查看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信息。
4.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5.考生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附件7秀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和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xls
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