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崇州市中医医院发布时间:2022-01-05
为加强医院学科建设,储备和培养医疗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构建科学、合理、高素质人才梯队,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各专业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学科带头人
(二)、医疗技术岗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执照的人员,以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名。
三、学科带头人待遇福利
(一)一经考核合格被引进我院,我院将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办理考核纳编手续。
(二)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学术带头人,具备学科带头人能力,为正高职称或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自来我院工作之日起,在5年内每人每月给予3500元生活补助。
(三)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学术带头人在院工作期间,在完成指定性工作任务、经考核合格,每年对其收入进行保底,根据专业不同,标准为20-30万/年。特别优秀者,待遇可面议。
(四)为正高级职称、研究生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在崇州市无自有住房的,医院可以向上级申请人才公寓,申请成功后可提供人才公寓供其租住5年,租金以不高于当年市场价格的60%计算,租住满5年后可申请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购房后5年内不得出售。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对新引进未入住人才公寓且在崇州市无自有住房的正高级职称、研究生人才,给予1000 元/月租房补贴,最长可享受5年,租房补贴在每年12月份一次性发放。
(五)新引进的正高级职称、研究生人才,其配偶、子女、父母户口可按相关政策规定随同迁入。其配偶和成年子女原有工作单位的,由本单位会同市组织人社部门会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协助落实。其子女在我市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在义务教育阶段可在所居住的范围内一次性自由选择学校就读。
“人才津贴”和安家补贴,均应由相关职能部门每年对人才进行年度工作情况考核,达到相应标准后,进行发放。
本方案中“新引进”指单位主动引进且原工作单位及社保缴存关系不在崇州市。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8日起(本招聘公告长期有效)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1份。见本公告链接,请下载、填写并打印。
2.个人简历1份,简历应该包含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其他与岗位条件相关的材料。
3.网络报名人员请将报名表、简历和其他相关材料统一放入一个电子文档内后,文档命名姓名+学历+专业,发送到指定邮箱1975601132@qq.com。
(四)报名地址
崇州市中医医院人事科(崇州市中兴西路266号行政楼三楼)。
联系人:
刘老师 15388117366
杨老师 82218544
(五)疫情防控:现场报名须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和行程码信息(绿码),全程佩戴口罩,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五、报名表填写方式
1.打开下方链接直接填写
2.长按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
文章来源:崇州市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