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明溪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1-04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明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中共明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紧缺急需专业用编的通知》(明委编办〔2021〕15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5名,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
县总医院2名,县中医院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各项资格条件。
(四)年龄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截止招聘当日)。
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往届生应在招聘当日取得)。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明溪县总医院专项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1月5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
地点:福建中药大学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1月5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
地点:福建中药大学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即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聘用
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2022年6月至8月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应聘者应随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原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若有关证件未办理者,应由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并填写上交《明溪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二)被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期满五年(不含规培期)后方可参加异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或申请调离我县,否则,其人事档案五年内不予转递。若被聘用人员单方面违约解聘的,其人事档案也必须达到服务期满五年后,方可转递。
(三)疫情防控及其他方面要求,请自行查看院校相关规定。
咨询电话:0598-2866081(明溪县卫健局组织人事股)
监督电话:0598-2811115(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98-2813676(中共明溪县委编办)
附件:1.明溪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明溪县总医院专项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3.《健康承诺书》
明溪县卫健局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明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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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明溪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