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2021-12-3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2021年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4992人公告》要求,石首市2021年度基层医疗专项招聘工作笔试和面试已全部结束,现已进入体检阶段,为做好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及分组安排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2022年1月6日至7日在石首市人民医院(二甲医院)体检中心体检(每天上午8:00开始)。考生体检原则上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分批次参加体检。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费约500元/人,由体检医院根据物价部门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如需加检项目或复检,费用另缴。
四、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当天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2寸免冠彩照一张。
2.参加体检的考生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包括饮料)。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
3.体检必须是本人,不可以让其他人代替,不得有人陪同参加体检。体检阶段发现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作弊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有人陪同体检或体检人员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的,取消体检资格。
4.考生体检科目及其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本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5.若有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查验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的考生,应于体检当天入场时提供体检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用人单位及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体检组织实施工作。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6-7182574;
市卫健局人事股,0716-7819115;
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0716-7891234。
附件:石首市2021年基层医疗专项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时间安排表
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首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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