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仪征市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12-31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2021年仪征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5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招聘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迄今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的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考核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的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的岗位。
7、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条件
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附后)。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仪征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仪征市东园南路61号)。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要求为高中起点的,需同时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通过执业资格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仪征市医疗卫生单位在职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报名费100元。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因目前疫情防控需要,考生现场报名时需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并配合体温检测。“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报名。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各岗位考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后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提前14天申领“健康码”,考试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有关考察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仪征市人民医院网站(www.yzsry.com)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入围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任,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仪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3428536。
五、本简章由仪征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3450136
附:《2021年仪征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仪征市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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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仪征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