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1-12-29
安徽省胸科医院(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隶属于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我省唯一的集胸部疾病治疗、预防、科研、宣教和教学于一身的省三级专科医院。为促进安徽省胸科医院学科建设与发展,加快推进打造“省内一流、全国知名”专科医院的发展目标,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人才团队专业要求:
心脏大血管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具体要求为:外科学专业3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50周岁以下,其中,胸心外科主任医师专业技术人员1名、外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名、胸心外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名;麻醉学专业1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45周岁以下,具有麻醉学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50周岁以下”为“1970年12月(含)以后出生”。
“45周岁以下”为“1975年12月(含)以后出生”
(二)团队成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二)报名地址:安徽省胸科医院行政楼5楼人事科(安徽省合肥市绩溪路397号)
联系电话:0551—63615311
(三)应聘者报名时填写《安徽省胸科医院人才引进报名表》,并提供以下应聘材料: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等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须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招录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面试
1.设立1个考官组,考官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应聘团队代表以PPT形式汇报基本情况、学术水平、工作规划等。
2.面试主要考查团队的基本素质、学术水平、工作设想与发展潜力,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技术水平、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3. 为确保应聘团队的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的团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4. 面试时间:2022年1月6日;面试地点:安徽省胸科医院行政楼6楼会议室。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评分第一、第二要素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由省胸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考察阶段需通过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的人,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省胸科医院确定拟聘人员,在省胸科医院和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月5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提供终止合同证明书,所需材料应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提供,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引进人员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宜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安徽省胸科医院(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人事科部负责解释。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省胸科医院(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引进工作公正规范、公平有序进行,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认真落实《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在引进工作各个环节严格执行保密、回避制度,院(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在引进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人事部门直接咨询,咨询电话: 省胸科医院(省结防所)人事科0551-63615311。
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0551-62998025;
省胸科医院(省结防所)监察室0551-6361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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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