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水阁卫生院2022年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时间:2021-12-27

我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在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所需专业要求

备注

临床医生

4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其中2020届及之前历届生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口腔医生

1

大专及以上

口腔医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其中2020届及之前历届生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临床护士

10

中专及以上

护理、护理学、助产

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执业护士资格并完成注册。

口腔护士

2

中专及以上

护理、护理学、口腔护理

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执业护士资格并完成注册。

公共卫生岗位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公共卫生相关专业

全日制普通高校,其中2020届及之前历届生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检验技师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全日制普通高校,其中2020届及之前历届生须具备检验技士及以上资格

放射岗位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诊断、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

全日制普通高校,其中2020届及之前历届生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放射技士及以上资格

三、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执业资格等要求的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3.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好的协作和奉献精神;

4.愿意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为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其中临床医生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遂松路126号(丽水市水阁卫生院三楼综合办公室)。

3.报名及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提供《丽水市水阁卫生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三)考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试,考试通知将通过电话、短信的渠道发布。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健康申报表参加笔试,逾期不参加笔试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形式:临床医生、口腔医生、临床护士、口腔护士采取实践技能操作及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公共卫生岗位、检验技师、放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健康申报表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本单位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8-2652006  0578-2652009



丽水市水阁卫生院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1

         丽水市水阁卫生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全日制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专业时间


非全日制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专业时间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户籍或生源所在地


报考岗位


  学习、    工作简历


报名人郑重承诺

以上情况及提供的报名材料均属真实,若有隐瞒、虚报、欺骗、作假等行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

                      

报考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招聘单位意见

                                                     

 

审核人签名(盖章):             


复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个人健康申报表

 

本人是否已于参考前14天申请并取得浙江“健康码”(含跨省互认健康码、国际健康码)绿码?

□是    □否

本人在参考前14天内是否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注:中高风险地区界定,以填写此表时的国家疫情通报为准)  

□是    □否

参考前14天内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人是否有发烧(腋下37.3℃以上)、干咳、咽痛等疑似症状?

□是    □否

参考前14天内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人是否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或医学观察人员接触?

□是    □否

本人是否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

□是    □否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完整,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文章来源: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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