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宣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2-20
为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宣威市中医医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疫情防控相关专业编制外聘用人员70人,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需求条件的2021年及以前毕业且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拟计划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7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本次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以下简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4日至2003年12月24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5.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不按照本次招聘方案提供报名材料的人员不能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上午8:00—12:00(规定时间外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宣威市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专科大楼二楼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诚信承诺书(在报名现场领取填写)、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涉及提供相关证明(书)材料的报名人员,出具证明(书)的落款时间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须在报名开始日期之前。
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身份证及其他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证书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
3.必须按要求的格式如实填写报名表内个人信息。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详细写明《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若报名信息与所持证件资料不相符合的,则属填报虚假信息,将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4.请所有报名人员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报名前扫描“云南健康码”微信小程序及“疫情防控行程卡”,彩色打印纸质版2021年12月23日“云南健康码”绿码及“疫情防控行程卡”,报名时交工作人员。勿带病参加报名,有从境外、高中风险地区入宣返宣人员,或与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须做核酸检测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到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审核出现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相应报考资格和录(聘)用资格。
六、招聘办法和流程
本次招聘采用经历业绩评价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时间:2021年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经历业绩评价期间不受理任何报名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基础分为60分。加分项目详见《宣威市中医医院2021年新冠疫情防控专项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经历业绩评分标准》,基础分和加分项目合计为经历业绩评价分数。经历业绩评价分数占综合成绩的50%,经历业绩评价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经历业绩评价结果在规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招聘工作在医院纪委监督下进行,全程实行录音、录像。
(二)面试
1.面试工作在宣威市卫生健康局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所报岗位经历业绩评价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经历业绩评价分数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若出现人员自愿(自动)放弃造成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经历业绩评价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比例达不到2:1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递减招聘计划进行招聘。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适应岗位的专业能力,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开始前三天向宣威市中医医院提交本人签名的《宣威市中医医院2021年新冠疫情防控专项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不按规定提交或拒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诚信承诺,五年内禁止参加宣威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考试,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经历业绩评价分数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该岗位综合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再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宣威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宣威市中医医院组织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医院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录用。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宣威市卫生健康局和宣威市中医医院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和录(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在规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录(聘)用手续。被录(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宣威市中医医院人事科报到,并按规定实行培训期制度,纳入医院编制外人员管理。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宜录(聘)用情形反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本次录(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宣威市中医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相关要求,杜绝利用职务工作便利谋取个人私利,不准向报名人员索要礼品和礼金,违者按照纪律处分有关规定处理。宣威市中医医院纪委成员负责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负责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附件1:宣威市中医医院2021年新冠疫情防控专项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3:宣威市中医医院2021年新冠疫情防控专项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2:宣威市中医医院2021年新冠疫情防控专项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经历业绩评分标准.xls
宣威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宣威市中医医院2021年新冠疫情防控专项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计划表.xlsx
文章来源:宣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