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岳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2-13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岳阳县卫生健康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岳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岳阳县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管理,岳阳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8名,全部使用差额事业编制。其中高校毕业生45名(“高校毕业生”是指2019届、2020届、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1年岳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12月13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4.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①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②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考生需咨询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5.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招聘公告通过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岳阳县政府门户网公开发布。其他需要在网上进行告知的事项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公开发布。
(一)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12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岳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办公楼3栋202办公室)。
3.报名材料。
①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填写《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②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四张。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
④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21年度已通过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还未发放资格证书的可凭执业证报名,但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必须取得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
⑤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⑥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未按要求报名无效。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为笔试。
1.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情况在笔试开考前另行公告。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12月29日-12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3.领证地点:岳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办公楼2栋202办公室)。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准考证和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是本次招聘考试必须出示的证件,两证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4.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上午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内容、形式及分值。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类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分值占90%,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10%。
6.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有效总成绩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笔试成绩计算和公示。笔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三位小数。笔试成绩将及时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公示。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须在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查成绩,过期不予受理。复查由县纪委监委组织进行,并以其审核结果为准。
8.同分处理办法。笔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按执(职)业资格资格证书层次高低排名;再相同的,按职称证书层次高低排名;再相同的,按学历层次高低排名;再相同的,加考专业知识。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岳阳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六)人员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不进行递补。
(七)招聘单位选择
招聘单位选择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同一岗位名称同一岗位代码)不确定的,拟聘对象按该岗位(同一岗位名称同一岗位代码)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按照“同分处理办法”)的顺序选择聘用单位,选择过程全程公开,现场确认签字,不得更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对象未按要求参加招聘单位选择的视为放弃。
(八)公示
1.拟聘对象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九)聘用手续办理
1.聘用手续办理由岳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按规定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三年(包括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招聘单位选择、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体检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都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公布。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务必确保手机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到聘用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否则错过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严肃查处。
5.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如进入体检、考察、招聘单位选择等环节时放弃的,又未在进入体检、考察、招聘单位选择等环节前提交弃考说明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放弃的均记入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
6.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工作,进入报名和考试区域请自备口罩、自觉佩戴;经测量体温(小于37.3℃)、扫描“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均为绿码方可报名,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如有异常,按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7.咨询及监督电话
岳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政策咨询电话:0730—7608836;
岳阳县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730—7631308。
监督电话:岳阳县纪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30--7663636。
本公告由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岳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