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榆次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2021-12-11
按照《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考生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笔试成绩达合格线60分以上),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按要求可以开考但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详见《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2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资格复审地点
榆次区迎宾西街133号区政府227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资格证、执业证(所报考岗位需要的资格证、执业证);
5.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6.《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下载打印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
7.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签订《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承诺书》和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8.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9.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10.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暂未领取到服务期满证书的考生须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服务地考核意见一栏,需服务单位和其上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应加注是否服务期满、是否在职、考核结果等审核意见(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审核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山西团省委盖章;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和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11.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资格复审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4.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2021年12月16日18:00前向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
5.面试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i.gov.cn)公告。
资格复审联系及咨询电话:0354—3368271
附件: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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