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甘肃中医药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时间:2021-12-11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委编办、庆阳市人社局、庆阳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庆阳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庆组发〔2020〕8号)、《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决定为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8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18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30名。具体岗位详见《华池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1、教育事业单位
华池县第一中学(18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含“985”“211”)大学和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和本科专业一致),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毕业生;
2、医疗卫生事业单位(30名):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乡镇卫生院医学类专业院校临床医学类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和专升本等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自愿到华池县工作。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专科、本科毕业生为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6、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达到规定要求。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处罚的,或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等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8)现役军人、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民办院校、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专升本毕业生;
(9)庆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以及被辞退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华池县人民政府网、庆阳市人民政府网、庆阳市人社局网站等媒体发布引进公告,公布引进时间、地点及条件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法: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任选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2、报名时间:
教育系统引才: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4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
医疗卫生系统引才: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4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
3、报名地点:
教育系统:西北师范大学大学生发展中心一楼、兰州大学就业处报名;
医疗卫生系统:甘肃中医药大学五里铺校区皇甫谧广场报名。
4、报名提交材料:
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华池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1份,2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应往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交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相应资格证书(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就业报到证的,可先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出具的院校推荐表(附件2)、学习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待学校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后及时提交。报名人员所需表格登录华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x.gov.cn/)下载。
5、联系方式:
(1)华池县教育局:
0934—5925619;13993430162。
(2)邮箱:345355221@qq.com。
(3)华池县卫健局:
0934—5121783;18189341311。
(4)邮箱:43903148@qq.com。
(三)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县卫健局,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引进条件,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材料原件,并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录工作由华池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参加笔试时,考生须持与报名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否则取消笔试资格。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另行通知。
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具有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同一岗位专科、本科学历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大于1:10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及引进单位确定的相关内容;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小于等于1:10时,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对于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引进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后,与免笔试人员一起分岗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对免笔试的面试人员与引进计划比例达不到1:1以上,形不成竞争的,划定面试合格线,低于70分者不予以聘用。
教育事业单位采取试讲或说课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专业技能、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等情况。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处理问题、岗位知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所有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免笔试者面试成绩直接计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引进人选。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拟引进人选。对于取得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人员优先引进。
(五)资格复审
拟引进人员需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等原件,其中已落实工作岗位的拟引进人员,需提供与就业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于2022年7月20日前到县教育局、县卫健局报到。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将拟引进人员所提交证件资料收齐审核后,送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2022年7月25日至26日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主要了解引进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并按相关要求审核人事(学籍)档案等,形成书面审查结论。
(八)公示
对于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华池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拟引进人员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
拟引进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市人社局聘用文件印发后,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统一使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印制的《甘肃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落实相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拟聘用人员要承诺在聘用单位连续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违约者按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档案。
五、优惠政策
凡引进人员一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教育事业单位引进人员符合条件的享受中共华池县委、华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华池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华发〔2020〕51号)规定的相关引才优惠政策。对于一次性签约服务5年以上的,给予博士研究生25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住房补助,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安置费2万元;给予本科毕业生10万元的住房补助,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引进人才在职称晋升、评先选优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指定任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3、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引进工作规定和要求,对不服从管理、扰乱引进工作秩序的,除现场取消报考资格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4、凡与应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予以回避。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华池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联系及监督电话
1、华池县委组织部:0934—5122787;
2、华池县人社局:0934—5121969;
3、华池县教育局:0934—5925619;
4、华池县卫健局:0934—5121783;
监督电话:
华池县纪委监委:0934—5121210。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甘肃中医药大学就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