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公告

发布单位:启东市妇幼保健所发布时间:2021-12-10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江苏省、南通市和启东市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3至2021年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启东市汇龙镇金沙江路2号启东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四楼人力资源部。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应聘者可以自己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一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报名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次招聘不收考试费;拟聘用人员体检费按实另行收取。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与地址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

1.对象:所有考生;

2.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启东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下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 防疫注意事项:按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提前书写好《考生健康申报及承诺书》(附件3),在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行程码、健康码”,并配合体温检测。健康码为绿码,行程轨迹显示没有经过中高风险地区,且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情况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入境(澳门除外)未满28天的来启人员,还需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组织方另行告知。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启东市卫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qdfby.com)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启东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启东市妇幼保健院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qdfby.com)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招聘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薪酬待遇

按照《启东市妇幼保健院聘用(合同制)人员工资实施方案(试行)》发放。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启东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政策和考务咨询:0513-81309011。联系人:朱老师。

纪律监督:0513-81309009。

 

附件1: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岗位

简介表

附件2: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考生健康申报及承诺书

 

 

启东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3.doc

文章来源:启东市妇幼保健所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公开招聘资讯均来源于招录官方网站,由医直聘整理编辑,如遇报考疑问请咨询招考官方。若涉及版权或 错误信息,请反馈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