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12-09
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三)2021年毕业生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社会人员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以后出生);
(四)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8 月31日前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五)2021年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制)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12月17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2号楼五楼人事科;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以自己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请在附件中下载并填写《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小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2021年毕业生另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校成绩单、获奖证书及科研论文、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社会人员另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明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资格审核。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3.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专业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可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高级职称岗位和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
鉴于近期疫情严重形势,先进行报名审核,笔试、面试等程序视疫情形势在医院官网另行通知。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下,参加报名审核、笔试、面试的考生须出示绿色的“苏康码”和“行程卡”,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其他新冠可疑症状(干咳、鼻塞、流涕、咽痛、腹泻、肌痛、结膜炎、嗅觉味觉减退等)。“苏康码”或“行程卡”为红色或黄色的考生以及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不得入场,视同自动放弃相应资格。在疫情防控严格管制下,报名审核、笔试、面试等程序的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上级部门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高级职称岗位和研究生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超过1:3的,不参加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发布领取笔试准考证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告。
(二)面试:
1.面试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面试费收取100元/人。
六、体检、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告。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体检放弃、不合格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察组织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3-85606905
监督电话:0513-85306125
十、本《公告》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制)岗位简介表》
附件2:《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制)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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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