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12-08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21年我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临床医师5名
三、组织方式
本次我院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招聘条件
学历: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1. 精神医学
2. 临床医学
年龄:初级职称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中级职称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员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线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市四院网站下载《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见附件),如实、准确、逐项填写报名表,将所需各类证件及资料电子版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xcsyybs@163.com (邮件主题请标明“线上报名+姓名+身份证号码”)。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2日16:00
报考者所提供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信息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六、资格审查
我院负责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2月24日在各自报名表上填写的邮箱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安排
1.时间:12月28日下午14:30
2.地点: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小会议室
3.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设定面试成绩75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八、体检
体检由我院按规定组织,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九、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我院网站上按规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带齐相关证件原件办理入职手续。
十、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辅导和培训活动。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3-2293868。
监督举报电话:0563-2293760。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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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