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时间:2021-12-08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医院为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等级为三级甲等,现已与浙江大学牵手合作,挂牌“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浙江医院”。设有灵隐院区和三墩院区。医院以老年病、心脑血管疾病的诊治和危重病急救医疗为龙头,形成多学科、多中心协同发展的医疗格局。核定床位1500张,有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委省共建培育专科,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省医学重点学科群,1个省临床研究中心,1个省工程研究中心,3个省医学重点学科,3个省医学重点创新学科,3个省中医重点专科,2个省“十三五”中医药重点专科。
二、招聘计划
(一)需求计划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与流动,我院2022年公开招聘将分批次开展。
本批次公开招聘12个岗位14人,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博士,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其它岗位将在后续批次中开展。具体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及我院网站发布公告为准。
招聘岗位经各批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2022年度内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7月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由招聘单位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35周岁”,专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对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仅作参考。
非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应聘岗位与原从事工作岗位相一致的要求,且医疗岗还需有三级医院从事一线临床工作的经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并要求近三年无重大医疗事故。
(四)岗位待遇
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6日21:00前登录我院网上招聘平台(http://www.zjhospital.com.cn),点击首页上方“在线服务”中的“在线人事招聘平台”,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陆招聘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医院将发送考试确认信息(需于截止时间内在招聘系统中确认参加考试,否则可不予保留应聘资格)。
(二)考试。本批次招聘考试工作将按符合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视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分批分次组织,具体安排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在医院官网通知。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应聘者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浙江健康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入院参与线下面试,身处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应聘者拟安排线上面试,具体以我院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中高风险地区界定以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页面为准。
考试分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
1.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确定对面试人员的测评意见和排序(专业面试成绩不计入综合面试分)。专业面试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评价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实践经历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因素。各岗位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综合面试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全部为不适合的,相应岗位招聘计划中止。
参加专业测试、面试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和个人简历,具体安排会提前在医院官网和招聘系统发布,或另行短信通知。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它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各岗位一般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安排以适合开展下一环节工作安排为前提。
2.调剂。按招聘公告明确办法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招聘单位完成其它岗位招聘工作后,职责、资格条件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批次其它岗位尚有可用人选的,经医院研究可以跨岗位调剂进入缺额岗位。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招聘单位网站:浙江医院(http://www.zjhospital.com.cn/,“人事招聘专栏”);
2.主管部门网站: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s://wsjkw.zj.gov.cn/,“人事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医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709286(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
(五)有关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医院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0571-81595007、81595425,电子邮箱:zjyyrskjob@126.com。
本次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没有统一的考前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或邮件均为虚假信息,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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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