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太和县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12-06
根据2021年招聘计划,结合疫情期间急需岗位需要,经2021年12月3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对儿科、检验科、麻醉复苏室、手术室和眼科视光中心急需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毕业院校:本科为第一起点学历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为第一起点学历专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
三、招聘岗位要求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0日,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方式:
1.至太和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人事科直接报名,现场验证报名资格,不接受信函或网报。
2.联系电话:0558—8696921;联系人:杨科长。
(三)报名时需由本人提供下列材料: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相关工作证明。
说明:我院对所有报名人员信息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四)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和县人民医院公示栏和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我院2021年招聘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每月工资按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及社保、医保和公积金等系列待遇。
五、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监督举报:0558-8696513
2.信息咨询:0558-8696921
上述监督举报和信息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六、本公告由太和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太和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