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浙江中医药大学发布时间:2021-12-06
为满足我县卫健系统补充医技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县卫健局、县人社局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校园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2022年我县卫健系统第二次校园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医技人员9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9:00-12:00。
2.报名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路773号亚朵酒店三楼共语厅。
3.招聘对象: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45周岁及以下。时间统一计算到2021年12月10日,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5年12月10日之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报名表、学生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各学科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单位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已报考但要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时联系,并允许其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
三、职业发展与待遇
1.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新昌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妇幼保健分院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其他单位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卫健系统招聘人员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聘用人员有关待遇等政策可分别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见《2022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计划表》。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
2.考生在参加报名前一天,均须如实填报《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3),到现场后交工作人员,未提交者不允许参加现场报名、面试。
3.考生均须提前申领“健康码”、“行程卡”,浙江“健康码”为非绿码,“行程卡”显示为非绿卡或带星号, 考前28天内有国(境)外或省外旅居史,考前21天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人员及同时空伴随人员,考前14天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离开的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和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的人员,须按浙江省疫情防控要求解除健康管理措施并持有现场报名前2天(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报名、面试。
4.近1个月内被认定为确认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确诊病例康复者,仍在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正在管控中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面试。
5.如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6.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按新的要求和规定执行,请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最新动态。
五、其他
1.经招聘进入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2.本次招聘面试后出现岗位(专业)空缺,在符合该空缺岗位(专业)招聘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在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前,经招聘单位和考生双方同意后,允许面试成绩没有入围签约首次报考岗位(专业)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改报该空缺岗位(专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所招聘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3.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5.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导致招聘工作不能如期举行的,将在新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公告,务请考生关注官网消息。
6.本次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新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人事信息”栏。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新昌县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咨询电话:
新昌县卫健局人事科
0575-86023375。
新昌县卫生健康局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4日
文章来源:浙江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