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尉氏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2-06
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及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医疗机构空岗空编情况及人才需求计划,经县政府同意,尉氏县2021年计划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27名、特岗全科医生3名到医疗机构工作。特制订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考范围、对象
凡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1年尉氏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含本科生、专科生),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含籍贯和学习地)、性别、年龄等限制。
3.符合附件1中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二)特岗全科医生
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专门用于聘用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具体要求如下: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符合附件1中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经过省级卫健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师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三)下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河南省范围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特岗全科医生招聘范围。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应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8日--12月10日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尉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局)202室(尉州大道中段供电局北邻)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考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白色底版)。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填写《2021年尉氏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4.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5.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6.报名应聘特岗全科医生的人员,符合条件者,到尉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室填写《2021年尉氏县特岗全科医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份。
五、考试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不参加笔试。特岗全科医生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3.笔试成绩: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专业和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达不到1:3的,组织现有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出来后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根据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因体检、考核及复查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助费用,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医师注册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限制,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八、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九、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 0371—22719126
附件:
1.附件1:2021年尉氏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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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尉氏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