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东辽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2-03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举措的通知》(吉卫明电[2020]163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士编制激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采用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东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护理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直接考核的方式定向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面向我县由省统一组织选派的直接接触省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并专门负责其护理的医务人员中非在编人员,直接考核的方式定向招聘东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护理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吉林省户籍。受省统一组织选派的直接接触省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并专门负责其护理的医务人员中非在编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直接考核
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直接考核人选。根据疫情工作需要,考核人选直接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其专业技术水平、工作实绩、思想作风等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疫情过后,考核小组结合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按照程序报相关部门核对。
(二)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东辽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五、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437-5105991(东辽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437-5108597(县纪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组)
东辽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3日
文章来源:东辽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