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12-02
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我院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将面向社会补充录用编外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条件及信息
(一)详见附件1《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12月招聘编外紧缺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工作地点:四川省西昌市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及不良诚信记录;
2.身体健康,符合卫生技术人员上岗健康标准,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除以上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应条件(详见附件1)。
(四)一票否决:有不良诚信记录;有认定的医疗事故或差错;存在医疗纠纷正在审理阶段未出结果的;有查明的收红包或商业贿赂行为;有科研不诚信记录;有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行为;有违反医院院感规定处罚记录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7日;
报名人员需持以下资料到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审核确认:
1.官网下载的《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填写完整并打印2份,相应位置贴本人2寸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3.本人学历证、学位证(其中有多个学历的,须提供所有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套;
4.由国家教育部复核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学位网查询并打印《学位查询表》1份;
5.由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国家人社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本人现任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级或以上)证书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按《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要求。
8.本人近期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3张。
(二)考生必须携带上述材料进行现场确认,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提交(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规格)。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将现场领取《准考证》,届时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参加考试。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过时未现场审核确认的报名人员,不予参试。报名时必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四、录用形式
本次补充录用编外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由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组织,以面试的方式进行招录,面试总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告。
成绩公布:
考生完成面试后,成绩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或差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考生在参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负。
相关要求:
因本次招录的为社会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2:1,岗位由于各种原因形不成竞争的,则取消开考比例,但该岗位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低于7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由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自行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并结合医疗行业岗位要求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根据面试成绩进行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再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核及政审
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医德医风、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且参加考核试用人员需通过我院政审,政审不合格不予录用。
七、公示
凡考试(面试)、体检、试用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医院将取消被公示人录用资格。
八、录用
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录用,签订劳动合同,执行编外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如系其它单位工作人员,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关系,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解除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录用的人员如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刻意隐瞒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若在录用后发现查实的,医院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4)—3246034
监督电话:(0834)—3246039
附件1: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2020年12月补充录用编外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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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