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需求信息-桂林医学院就业网发布时间:2021-12-01
根据《宾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双选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宾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双选”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应届高校毕业生。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及等级 | 用人 | 岗位说明 |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 |||||
所学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职称或职业资格 | 其他条件 | |||||||
宾阳县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全额拨款 | 疾病预防控制人员 | 专业技术 | 实名编制 | 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 3 | 预防医学专业、公共卫生专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18-30周岁 | 不限 | 无要求 |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信息:招聘公告在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现场报名:应聘者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院校进行现场报名。
(三)开考比例: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县卫健部门商县人社部门同意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采用直接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考察: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或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经宾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双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宾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宾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录用人员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1年)。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招聘单位到高校开展现场招聘会,具体招聘日程视高校工作安排决定,具体以招聘公告为准。
六、待遇
所聘用的人员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工资待遇。
七、联系方式
宾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771-8236269
电子邮箱:bycdcsk@163.com
联系人:李群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建设区12号
宾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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