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南陵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1-29
南陵县中医医院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各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6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本县在编人员和纳入编制周转池管理人员;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四)现役军人;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南陵县中医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 12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南陵县中医医院门诊四楼党政办。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需验证)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考人员提交的证件、资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前,请提前下载“皖事通App”申领“安康码”,仔细阅读《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考生须知悉并遵守目前疫情防控规定及《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须知》相关工作要求,认真阅读并签署《承诺书》(附件4),报名现场提交。
四、考试
(一)笔试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达到3:1进行笔试,若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内容:医学专业知识。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中国南陵网(http://www.nlx.gov.cn/)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方案及时间、地点详见南陵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履行聘用手续。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5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南陵县中医医院组织实施,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做好指导工作。招聘各环节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南陵县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只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上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6823909、2395055
监督电话:0553-6832200
附件:
2. 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4.承诺书.docx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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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陵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