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菏泽市立医院发布时间:2021-11-29
菏泽市立医院始建于194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和技术指导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山东省立医院(集团)菏泽医院、山东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临床学院,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是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定点医院、国家级爱婴医院、国家高级卒中中心。
医院积极推进“一院多区”发展模式,目前有西安路总院区、脑科医院院区、道碑院区以及在建的长江路院区四个院区。现有职工3045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683人,中级113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5人,专业技术三级25人,国家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3人,省专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8人。医院现设有37个临床科室,62个病区,70个护理单元,22个医技科室,开放床位2240张。其中风湿免疫科和血液内科为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外科和消化内科为省级医药卫生重点学科,21个专业为市级重点专科。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满足学科建设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建设一支能够适应公立医院改革新形势和医院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需求的优秀人才队伍,经上级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4名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医院来。
二、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2.应聘人员应已于2021年7月前毕业并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以《菏泽市立医院2021年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汇总表》具体要求为准。
3.报考护理岗位者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2月3 日以后出生);报考其它岗位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2月3日后出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菏泽市范围内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及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其他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7.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简章发布以前退出现役并到我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的,可以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8. 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菏泽市立医院2021年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汇总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个人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hz120.cn/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09:00-12月9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12月3日10:00-12月10日17:00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并根据岗位要求上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护士执业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证件照片以及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开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还须上传退役军人相关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可修改或撤销报名信息。报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或撤销。2021年12月9日17: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12月3日09:00-12月10日12:00
我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4日11:00—12月10日16:00。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须立即登录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 “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12月10日16:00前及时联系招聘单位。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菏泽市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请妥善保存,以备笔试和面试使用)。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招考职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计划视情况公告调整。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笔试考务费根据有关规定每人每科40元收取。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hz120.cn/)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医院网站信息。
(五)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对于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以我院官网公告为准。
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已取得的所有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3)医师资格证书(已考试通过未发证书人员请携带考试通过成绩单);(4)执业医师证;(5)护士执业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6)《菏泽市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签字版; (7)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须提供退役军人相关证明;(9)在职人员应携带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开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材料。岗位有特殊条件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对伪造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内容根据岗位不同,按照岗位专业条件要求命制笔试试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可按照实有达到笔试分数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面试人选未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官网通知为准。
参与面试的考生需每人交纳70元考务费,在打印面试通知书时网上缴纳。
六、 体检与考察
1.面试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2.用人单位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4.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医院视情况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经上级部门审核同意后,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官网(http://www.hz120.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立医院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电话:0530-5613002;地址:菏泽市曹州西路2888号
监督电话:0530-5316061;地址:菏泽市中华路1528号
附件:菏泽市立医院2021年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汇总表
菏泽市立医院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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