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时间:2021-11-25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为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益一类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含搭建合作平台推动健康医疗新技术应用,承担健康医疗大数据技术支撑、安全保障、人才培养,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承担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的运行管理任务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人,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5.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11月25日为截止日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和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以下所有材料请发送电子版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2021年中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
(2)应聘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5)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由培养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本人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职称证书扫描件。
请将上述(1)至(6)材料,以压缩包方式发至邮箱sdjksgzxzp@126.com,按“2021公开招聘-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压缩包和邮件名。
2.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邮件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具体资格审查及笔试的时间、地点在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40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专业相关知识(分值为6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值为5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取消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面试按招聘岗位组织,采取结构化测试与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专业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等方面内容。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对考察对象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省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工作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作实际适时开展。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jkw.shan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及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82768207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75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7号)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2021年中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