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海南医学院发布时间:2021-11-25
为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开选调工作,为我校党政管理岗位公开选调若干工作人员,结合学校实际,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5名。
一、基本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量才”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岗位
此次公开选调的岗位为机关党政管理部门和群团组织科级及以下管理岗位(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选调人数为15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省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职员,或党政机关及市县的公务员。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公务员聘用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转为事业单位编制,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二)报考条件
报名者应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0日);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4.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硕士学位;
5.所学专业按照岗位需要确定,详见附表1选聘岗位表。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岗位职责。
(三)不得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年限未满的,或转任、调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时长的计算,现任职务职级等,以及获取学历学位、资质资格、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0日。
2.报名者应使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报名。报名者用于报名的学位,应当是报名所用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名者不得选报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对报名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而骗取报名资格情形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禁考、记入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
四、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开始报名,招满为止。
网上报名: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选调+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及专业”的格式书写,将报名材料发送至rsc@hainmc.edu.cn,书写格式不规范的邮件视为无效邮件。
现场报名: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人事处202办公室。
报名材料(电子版):
①《报名表》见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
③在职证明;
④学历学位证书;
⑤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它材料;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分析,根据申报人条件与申报岗位的契合情况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报名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3.考核比例。报名人数与选聘岗位的比例不低于2:1,对未达规定比例的岗位缩减选聘人数,其中,对选聘人数只有1名的岗位或缩减后仍达不到2:1的岗位予以取消。缩减和取消的岗位将在校园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开始前一天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格复审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②在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④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考核
面试采取自我介绍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和水平。
每一位竞岗者面试基本时间为15分钟,分自我介绍、回答评委提问两个环节。自我介绍时间为5分钟,主要介绍自己基本情况、竞岗优势和工作设想等;回答评委提问的时间为10分钟。
成绩公布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最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
面试结束后3日内,发布面试人员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及相关环节
1.确定考察对象
公开选调原则上实行等额考察。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考察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4)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在有关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中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力、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
(7)师德师风存在问题或者有学术不端行为受到查处的;
(8)有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档案材料等行为受到责任追究的;
(9)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2.考察
考察由海南医学院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调岗位的人岗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等额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报名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在校园门户网人才招聘专栏对公开选调拟任用(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聘用)的,由海南医学院党委印发任用(聘用)通知,并办理相关人事关系调动手续。
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核实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秩序,对于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公开选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名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并将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
海南医学院各有关部门以及所有参与此次公开选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社会监督,要严格遵守公务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六、相关说明
(一)公开选调工作相关事宜由海南医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对报名者向同一岗位提交3次报名信息,经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次选报该岗位。
(三)报名者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出现规定的递补情形时联系,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公开选调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选调组织者无关。
海南医学院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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