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1-11-24
根据《2021年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安排
(一)面试人员范围
报考潍坊市中心血站、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潍坊市市直机关医院、潍坊市康复医院和潍坊市第六人民医院的,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二)面试报到时间、地点
1、报考潍坊市中心血站、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潍坊市第六人民医院的考生:
2021年11月28日(周日)上午7:30,到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潍坊校区5号教学楼),潍坊市奎文区鸢飞路1729号(鸢飞路清溪街路口北200米)报到。
2、报考潍坊市市直机关医院、潍坊市康复医院的考生:
一是报考市市直机关医院、市康复医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以及市康复医院护理C岗位的考生,请于2021年11月27日(周六)下午1:30报到;二是除以上岗位的考生,请于2021年11月27日(周六)上午7:30报到。
报到地点:潍坊市奎文区南苑街75号(潍坊机场西临)潍坊市康复医院大门东临办公楼。
(三)面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根据医疗卫生行业的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和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采取面试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等方法进行。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答辩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60%,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岗位面试考试设置两个试室以上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总成绩进行加权计算。
(四)面试需要携带材料
1.准考证;
2.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3.纸质版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2021年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健康筛查表(见附件1);
5.2021年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
以上材料3.4.5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二、面试纪律
1.开考前面试人员必须将携带的所有通信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通讯存储设备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若有未交者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在进入思考室和面试室时,不得携带任何自带物品和资料。
2.面试人员要自觉遵守面试纪律,维护考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人员在开考前进入候考室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候考期间,不得相互交谈和大声喧哗。抽签结束后开考前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候考室。
4.面试人员进入思考室和面试室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岗位和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面试人员应在主考官发出开考计时信号后开始答题,在规定答题时间用完后,面试人员应停止答题。如规定答题时间仍有剩余,面试人员表示“答题完毕”,不再补充的,面试结束。
6.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要立即离开面试室,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等候期间须保持安静,待本面试室考试全部结束统一宣布成绩后离开考点。等候期间不得提前离开和打电话,不准在休息室大声喧哗,请面试人员考前妥善安排好个人相关事宜(包括乘车、退房、值班等个人事宜)。
7.面试人员不得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不得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串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面试人员,不得有其他扰乱面试管理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责令离开考场、面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面试人员务必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开始时,仍未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9.面试人员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关注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三、疫情防控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区域必须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提前出示手机实时更新的“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含行程卡)、身份证、准考证。体温≥37.3℃的考生按照疫情管控规定执行。
2.提供纸质版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潍考生,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实行14天集中隔离,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
4.疫情重点地区的低风险区人员来潍考生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潍坊后,立即进行 1 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7天再进行 1 次核酸检测。
5.10 月1日以来,从外省(市、自治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回及来潍考生,以及曾在旅游景点驻留的人员,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
6.与病例活动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人员、到过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潍后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参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管理。
7.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面试: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人员;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8.疫情防控政策发生变化时,按省、市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9.面试人员佩戴口罩间隔一米依次进入面试区域。
10.面试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关注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监督电话:0536-8090288。
附件:1.《考试人员健康筛查表》
2.《考试人员健康承诺书》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