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津市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1-23
根据《2021年津市市卫健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场招聘考试已经结束,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具体见《2021年津市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公示》。
二、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定于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5日上午7:30前赶到津市市第二行政中心15楼大会议室集合,在工作人员点名、核对身份、收存通讯工具、宣布体检纪律和注意事项、考生填写相关表格后,统一乘车前往抽签产生的体检医院。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饮8-12小时,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过程中应统一行动,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禁止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各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3.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的检查,以及按医生要求进行复查或专项检查。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查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4.对相关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可以安排当日复检的,当日复检;不能当日复检的,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另行安排复检。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5.预交体检相关费用700元(微信支付),多退少补。
6.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二寸免冠近照一张,务必准时到达集合地点,否则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津市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3日
文章来源:津市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