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2021-11-23
根据《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石首市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参加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报考石首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乡镇卫生院岗位,已经通过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报考岗位计划数,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足3:1的全部入围参加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至26日17时止(星期五),报名考生持本通知规定的证件(或材料)在石首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查(地点:石首市建宁大道586号,联系电话0716-7819115)。
所有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由考生本人将资格审查材料交至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三、资格审查人员提供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半虚贴1寸彩色照片3张)
2、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注册、打印,二维码要在有效期内)
4、执业资格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在岗不在编”人员应提供:所在乡镇卫生院据实出具的在岗不在编人员的工作年限证明(主要负责人签名并盖有公章),并附实发工资2019年7月至2021年7月份每个月的工资表原件。
7、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报名考试本人签名,同时按1至6的顺序整理。
四、有关要求
1、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所有考生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即取消其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
3.所有考生需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中高风险地区来洪人员需提供三天内核酸阴性证明。
附件:石首市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首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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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石首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