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1-22
根据《2021年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精神,现就2021年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要求: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 )上午。请体检人员于11月25日早上7:40前到郴州市第一职业中专(郴江路29号)大门口集合,查验身份证后统一前往医院体检,凡迟到或缺检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体检对象:蒋书情。
三、收费标准:按体检医院收费标准执行,由体检考生缴纳,请带足体检所需现金。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或体检项目复查,其费用由体检考生另行缴纳。
四、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体检流程:先抽血、B超、验尿;然后早餐,再进行其他项目检查。
六、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体检前几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体检抽血前请勿进食。
2.空腹,留尿。
3.体检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体检考生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
4.体检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体检封闭区;体检人员的亲朋好友不得陪同进入体检封闭区。否则,按违纪处理。
5.体检考生在体检期间要听从安排,不准私自离队,不准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或做任何的暗示,也不准找人打招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体检结束后,保持通讯畅通,体检当天不得走远或离开郴州市城区,以便有事能及时联系。如当日体检需要复查而联系不上本人,由本人自行负责。
7.疫情期间请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仙区卫生健康局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22日
文章来源: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