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单位:需求信息-桂林医学院就业网发布时间:2021-11-17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57年,设总院和分院,总院设在防城区防钦路23号,分院设在港口区望海路11号。医院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是防城港市规模最大、设备最先进、综合技术力量最雄厚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医院拥有现代化的住院大楼,是防城港市红十字会医院、防城港市医疗急救中心、防城港市母婴安全急救中心、孕产妇救治中心、新生儿救治中心,是防城港市干部保健基地、防城港市传染病定点医院,是防城港市医疗卫生人才小高地、右江民族医学院教学医院。

       医院占地面积7.2万㎡ ,建筑面积13万㎡。现有职工1300多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00多人;高级职称200人,博士生导师2人,博士2人,硕士研究生40多人。设有4个防城港市名医工作室:周丽儿科工作室、禤坤口腔医学工作室、李如兟神经介入工作室、凌媚妇产科工作室。与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广西区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等建立了40多个专科联盟或技术协作关系。

       为加快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步伐,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储备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以满足我院学科和专业建设发展需要,更好地满足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特面向社会招聘各类人才。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良好的医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各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

(三)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需求。

(五)具有团队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六)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备并胜任招聘岗位的专业技能,并于报到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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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初级职称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如需求岗位为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如为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岁。检验、药学、医技、护理类专业人员如为历届毕业生,须具备执业资格证。医师类岗位具有资格证和规培证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三、应聘须知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提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身份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注:以上材料须交A4纸复印一份,并需提供原件审核)。

报名地点: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防钦路23号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

2.网上报名:可将求职简历以“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yyyrsk@163.com。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一般岗位应聘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16日

2.具有正高职称资格、医师规培合格证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卫生技术人员可长期随时接受报名。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70-3299076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统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

医院进行笔试和面试,副高以上职称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直接面试,根据考试情况择优聘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医院会通过电话或者是短信方式告知面试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请应聘者注意关注。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医院通知通过面试的人员在本院体检,并同时进行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


四、待遇

(一)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享受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绩效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二)根据《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管理暂行办法》享受安家费等各项补贴:正高职称给予税前安家费补贴30万元,生活补贴1000元/月,过渡期租房补贴1000元/月(3年)。博士研究生给予税前安家费15万元及过渡期租房补贴1000元/月(3年)。副高职称给予税前安家费15万元。硕士研究生给予税前安家费7.5万元。同时持有医师资格证及医师规范化合格的执业医师给予税前安家费补贴7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三)符合本市引进人才条件者,可根据《防城港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才待遇保障暂行办法》的规定,享受防城港市人才引进的相应待遇,具体如下:

正高职称:安家补贴30万元,工作补助2000元/月;

副高职称、博士:安家补贴20万元,工作补助1500元/月;

硕士研究生:安家补贴10万元,工作补助1000元/月。

“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工作补助800元/月。


五、纪律监督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包括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规培证书、奖励证书及反映个人实绩的各种材料。对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应聘申请。

(三)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文章来源:需求信息-桂林医学院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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