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校医院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发布时间:2021-11-16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21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和学校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需要,校医院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招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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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品行端正,尊重教师,尊重人才,具有良好的医德素养、主动为广大师生和病患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合作,认真负责,廉洁行医。

4.接受过系统的医学教育和培训,能熟练使用网络办公系统。

5.身心健康。

(二)资格要求

1.具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全科医师须取得全科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应聘人员须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3.具有陕西师范大学医院招聘岗位6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获得年度考核优秀和院级奖励4次以上的,视为符合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年11月11日,公布岗位名称、招聘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2月1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提交报名资料,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查询功能生成,有效期须为1个月以内)、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至人才招聘系统。简历填写完成后,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

人才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三)资格审核。校医院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校医院网站(http://hospital.snnu.edu.cn/)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每个岗位原则上应不少于5人,否则应适当延长应聘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能达到规定人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核。校医院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含心理测试)、外调考察等环节,考核具体时间安排以校医院网站通知为准。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校医院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分数线,并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各岗位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校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含心理测试)

面试采用单人面试,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

心理测试采用机试的形式进行。

3.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五)确定拟聘人选。校医院根据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及递补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外调考察,提交独立考察报告,并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人力资源部和校医院同时在网站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聘用管理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21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聘用人员按照《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进行聘用管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照事业编制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29)85319116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学府医院办公室


校医院

2021年11月11日


文章来源:陕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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