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1-11-16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卫生健康行政管理力量,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决定面向全市(含所辖市、区)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级科员职位2名,其中医学类(职位一)1名、公共卫生类(职位二)1名。
二、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全市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5.有较强的卫生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工作能力;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7.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乡镇(街道)公务员须满5年服务期限,选调生须满3年服务期限,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至时间为2021年10月;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6日。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泰州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泰州市海陵区永泰路318号),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23—86393166。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3.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请提供以下材料:①《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正反打印),报名登记表请到泰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jw.taizhou.gov.cn/)下载;②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③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二)资格审查
对所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通知其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素养以及文字写作能力等内容,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重点测试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开始前,考察人选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公务员登记表(机关人事部门盖章);②工作经历证明;③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任职证明。
考察工作由泰州市卫生健康委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核实,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从所学专业、工作履历、实践历练和岗位实绩等方面进行岗位匹配度评估。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党组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考生体检前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对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计划缺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泰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jw.taizho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公开选调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所列情形的,一律实行回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泰州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393166,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公开选调监督电话:0523—86393619。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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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