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单位: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11-12

根据薛城区人民医院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薛城区卫生健康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应聘人员已进行执业注册的,其执业范围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医共体单位的在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等在报名时,需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者可在体检时提供。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36人(具体招聘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9:00—11月17日16:00

2、资格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21年11月15日10:00—11月17日16:00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登录薛城区人民医院网站通知公告栏或点击此处链接http://rlzy.ewayxtjc.com:16621/sign进入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同时上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系统于报名结束时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上传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2021年11月15日11:00—11月18日16: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1月19日10:00—11月21日8:00

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rlzy.ewayxtjc.com:16621/sig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在薛城区人民医院网站通知公告栏招聘简章下,下载《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缴纳考试费用,通过初审后,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缴费时间结束前到薛城区人民医院人事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已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1日

具体时间:以打印笔试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二)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急诊、康复治疗、药学、检验、医学影像、护理类别命题。

(三)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人数1:3的比例要求,按照规定可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规定时间在薛城区人民医院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

五、面试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能力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记分,按50%计入总成绩。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一)发布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招聘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招聘计划或比例进行调整。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分数线根据笔试情况设定。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薛城区人民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提交相关审核材料、缴费并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报名报名表: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无漏项,A4纸黑白打印(含照片),由本人签名按手印,留存原件一份。

3、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本人学历证明:登录www.chsi.com.cn/xlcx查询下载,使用A4纸打印,留存打印件原件。

6、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资料、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弃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完成缴费并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并告知面试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必须出具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组织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法,考生实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下列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1、笔试成绩高的;2、学历层次高的;3、面试评委打分中最低分较高的。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将在薛城区人民医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

(二)体检

体检前,将在薛城区人民医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并进行全程监督。体检在县级(含)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原则上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人员递补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同一岗位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薛城区人民医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合同为三年一签,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合同,被录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对于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违反考试纪律规定、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应聘人员,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录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当月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笔试、面试时需进行红外体温监测,并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查验“三码”即“山东电子健康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同行密接人员自查”。未携带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者、体温异常、“三码”异常等情况者不得参加考试。

九、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将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等相关要求,做出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0632-4485307

报名咨询电话:0632-4426806 


附件1、2021年薛城区人民医院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需求信息表(36人).xlsx

附件2、2021年薛城区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薛城区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薛城区人民医院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需求信息表(36人).xlsx

附件2、2021年薛城区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文章来源: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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