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急救中心2021年编外用工招聘资格审查通知

发布单位: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1-11-09

沈阳急救中心2021年编外用工招聘笔试已经结束,11月10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规定,为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本次招聘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审查人员

已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的研究生和笔试通过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材料上传时间

材料上传时间:2021年 11 月 10日--1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11月11日16时以后查看审核结果为“审核未通过”的考生,11月12日中午12时前可以继续补充上传材料,11月12日中午12时上传材料服务截止,考生信息只能查询,不能更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审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三、资格审查岗位及笔试通过人数,笔试通过名单在报名网站查询。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简介

笔试通过

  人数

 1

沈阳急救中心

 医生

    急诊急救

  23

 2

沈阳急救中心

 附属医院

 医生

  从事导管室 

   诊治工作

  3

 3

沈阳急救中心

 附属医院

 医生

  从事外科临

  床诊治工作

  3

 4

沈阳急救中心

 附属医院

 医生

   从事内科、

重症临床诊治工作

  3

 5

沈阳急救中心

 附属医院

 护理

     护理

  8

 6

沈阳急救中心

 附属医院

 科员

   从事医保

   管理工作

  2


   四、资格审查方式

考生需将应聘岗位所需的全部资格审查相关要件原件用jpg格式通过以下网址进行上传。

资格审核网址:http://qzpta0.chinasyks.org.cn/cn_syjijiuzx/index.html#/index

五、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主要是对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网上再次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并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一经发送审查材料,则视为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及入职资格。

六、资格审查要件

考生在提交材料前,请仔细确认每一份证明材料的清晰度,如考生发送的材料存在不清晰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审核的,则视为审查不合格。

1、考生报名表(在报名网站打印后上传);

2、身份证:正面、反面;

3、全部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本人照片页+个人信息页)、执业证(本人照片页+个人信息页+注册信息页)。报考岗位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要求的,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级别资格证(本人照片页+个人信息页);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家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提交的备案表中需有二维码可供扫描验证,且在验证有效期内;

5、报考职位为研究生学历的考生,需提供证明研究专业方向的材料(毕业论文或毕业生登记表或导师签字、学校盖章的证明材料);

6、《应聘承诺书》自行打印,《应聘承诺书》应聘岗位为必填项,落款要求本人亲笔签名、右手食指按捺手印;

7、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验证明和开具工作证明单位相对应的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工作经验证明须注明招聘条件提及的科室工作经验以及工作起止年限。若为派遣用工,导致开具证明单位与保险缴纳单位名称无法对应一致的,需在工作经验证明中,说明派遣用工情况。

七、上传证件资料流程

请考生登录资格审核网址,按照提示步骤操作。

证件资料要求为jpg格式,大小在100kb以下,点击材料右侧“上传”按钮上传照片,变为绿色“已上传”即为上传成功,上传完成后务必点击“提交审核”按钮。

八、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上传证件资料工作顺利进行,推荐考生使用谷歌浏览器、以jpg格式上传。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上传材料,超时上传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通过,并不再以其他形式向考生追要,请考生在提交审核前确认所提交的材料是否为应提交的全部材料,考生一旦提交,将不能修改信息。

2、资格审查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提交审核”材料一经发出,则视为所提供材料均为真实有效,录用后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3、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及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沈阳急救中心官网发布的关于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及笔试、面试等后续招聘各环节的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导致错过任何环节,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为体现招聘工作的公平性,资格审查环节由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现场监督。

附件:沈阳急救中心应聘承诺书

咨询电话:024-22509120

咨询时间:上午9:00 - 11:00、下午13:00- 16:00

监督电话:024-23595333转2215

                                                                                                                               

沈阳急救中心

2021年11月9日


文章来源: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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