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榆次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1-08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计划组织实施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体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或职称、执业资格等资格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5日至2003年11月5日期间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届毕业生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指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视同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说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至时间均为2021年11月5日。                     

(四)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榆次区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6.招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能报考;

8.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2021年11月5日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i.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yuci.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应届生岗位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6日-11月18日(9:00--18:00)

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2日-11月24日(9:00--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近期一寸红底标准免冠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大小20KB以下)。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其中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应签订《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应届生岗位的须同时签订《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承诺书》(附件6)。
    符合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还须在备注栏中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之一。
    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备注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主管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2.资格初审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应届生岗位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11月16日-11月19日(9:00--18:00)

面向社会招聘岗位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11月22日-11月25日(9:00--18:00)
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应届生岗位 11 月18日18: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岗位11 月24日18: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应届生岗位网上缴费时间:
    2021年11月16日-11月20日(9:00--18:00)

面向社会招聘岗位网上缴费时间:

2021年11月22日-11月26日(9:00--18:00)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试共两科,共计收取考生100元考试费用。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每人共计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考试费减免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报名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应届生岗位的须于2021年11月17日--11月19日18:00前,报考面向社会招聘岗位的须于2021年11月23日--11月25日18:00前,到榆次区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人力资源部424室(榆次区顺城西街26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无需网上缴费。
    5.岗位的核减、取消与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和应届毕业生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其核减取消的名额将转入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将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i.gov.cn)发布补充公告。

报考岗位被取消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1月27日9:00--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1月27日9:00--18: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1年11 月27日20: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6.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于2021年11月30日--12月3日登陆报名网址:榆次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i.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7.防疫要求:

(1)通过国务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客户端“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及时掌握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信息,动态了解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信息。考试前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人员、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健康码为红黄码,自动放弃参加考试;考试前7天内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的低风险地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境外入境考生未满28天,自动放弃参加考试。其他按照上级政策调整,不能参加考试的应自动放弃考试。
  (2)考生进入考点前主动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手机健康码绿码、防疫行程卡绿码,近14天内外省来返榆人员须提供笔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觉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以上,或有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由卫生专业人员按规定流程现场处置。
  (3)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须下载打印《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健康承诺书》(附件2,须正反打印),本人签字后在进入考场时交于工作人员。 
  (5)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相关公告。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测试》两科,各占笔试成绩的50%。《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时事政治等;《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包括医疗卫生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笔试。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考生笔试成绩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i.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i.gov.cn)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和网上打印的《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报考岗位资格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执业证、个人档案存档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签订《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承诺书》和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2)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3)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暂未领取到服务期满证书的考生须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服务地考核意见一栏,需服务单位和其上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应加注是否服务期满、是否在职、考核结果等审核意见(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审核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山西团省委盖章;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和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5)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由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的具体组织、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i.gov.cn)进行公告。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i.gov.cn)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3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i.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相关岗位要求入职5年内取得岗位所需专业资格证书的,若未取得则解除聘用关系。榆次区卫健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或外系统调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六、严格招考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榆次区第四派驻纪检组要加强对本单位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榆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榆次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榆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次区第四派驻纪检组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354-3368271            

监督电话:0354-3368171  0354-320166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未尽事宜由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1年11月5日

附件:(附件5、附件6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填写签字后上传)

附件下载:

6.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承诺书.doc

5.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4.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2.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健康承诺书.docx

1.榆次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文章来源:榆次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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