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1-11-05
根据《2021年潍坊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和有关规定,现将递补考察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递补名单
2021年潍坊市中医院公开招聘递补人员名单
报考岗位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总成绩 | 备注 |
内分泌科医师D | 20210700202 | 45.0 | 80.29 | 66.17 | 递补 |
健康管理医师 | 20211180976 | 46 | 75.73 | 63.84 | 递补 |
护理D1 | 20210951214 | 56.0 | 86.2 | 74.12 | 递补 |
护理D1 | 20210951119 | 61.0 | 82.61 | 73.97 | 递补 |
护理D1 | 20210951174 | 60.0 | 82.52 | 73.51 | 递补 |
二、体检安排
(一)报到时间
2021年11月6日(星期六)上午8:00报到
(二)报到地点
潍坊市中医院健康管理科一楼大厅
三、考察
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等多种形式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1.学历学位证书(护理D1要求本科证书、学位证书,护理D2要求专科及以上证书;其他岗位提供大学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有要求的提供));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执业资格、执业证书、规培证和职称证书(有职称要求的岗位提供);
3.派遣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就业推荐表(派遣期内或应届毕业生);
4.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5.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定向培养的毕业生和已参加工作人员需提交原就业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交解聘证明;
6.书面鉴定材料: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异的,医院进行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按照顺序依次排列,装在透明拉边A4文件袋内,并在文件袋贴口取纸标明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四、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疫情防控要求及体检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体检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加盖人力资源部公章)、体检费用(350元)、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出示实时健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佩戴口罩间隔一米依次进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生体检时要上缴通讯工具,违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不吃饭、不喝水)8-12小时。为了体检方便,建议女生尽可能不穿连体裤袜、连衣裙。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中途因个人原因中断或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五、其他要求
1.考生要随时关注潍坊市卫健委及潍坊市中医院网站,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考生有造假行为或隐瞒行为的,查实后医院有权取消考生应聘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及《2021年潍坊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0536-8190012,8190016。
潍坊市中医院
2021年11月5日
文章来源: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