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1-11-05
为做好楚雄州州属卫生健康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审核和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核工作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9:00至12:00在楚雄州中医医院三号楼大礼堂(地址:楚雄市鹿城西路354号)统一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资格。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当场领取《笔试通知书》。
(二)资格审核时须携带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楚雄州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近期小1寸白色底板彩色证件照2张,报考岗位所需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核相关要求
资格审核由各选调单位具体负责,严格对照《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关于2021年州属卫生健康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楚雄州州属卫生健康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明确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全面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人员,将终止参加后续环节资格或取消选调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于2021年11月11日上午8:30在楚雄州中医医院三号楼大礼堂(地址:楚雄市鹿城西路354号)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必须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通知书》。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教材,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和职业能力素质。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选调岗位与面试人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序号 | 选调单位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咨询电话 |
1 | 楚雄州中医医院 | 2021年11月12日 上午9:00 | 楚雄市鹿城西路354号 州中医医院三号楼大礼堂 | 0878-3123125 |
2 | 楚雄州精神病医院 | 2021年11月12日 上午9:00 | 楚雄市阳光大道楚雄州精神病医院门诊楼6楼小会议 | 0878-6169670 |
3 |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 | 2021年11月12日 上午9:00 | 楚雄市开发区紫霞路51号 州妇幼保健院6楼小会议室 | 0878-3392847 |
4 | 楚雄州中心血站 | 2021年11月12日 上午9:00 | 楚雄市航空路203号楚雄 州中心血站5楼会议室 | 0878-3026053 |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重点测试考生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由各选调单位确定。
3.面试成绩计算及公布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算出平均分作为面试者的最后得分,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选调单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现场确认,并在选调单位公示栏公示。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后续环节。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遵守时间,按时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或未按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计为零分。
2.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面试当日提前到面试考点集中点名核验身份,并进行考试顺序号抽签,抽签时仍未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面试时考生只能报抽签的序号,严禁以任何形式向考官透露考生个人的身份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应遵守面试纪律,服从面试工作安排,关闭并上缴通信工具。
4.未尽事宜各选调单位将具体通知考生,请考生确保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资格审核、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重要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无法进入后续环节的相应后果。资格审核和考试期间的衣、食、住、行、安全等均自行负责。
三、疫情防控要求
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到达资格审核和考试地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体温≦37.3℃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对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或“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需提供有效的7天居家健康监测证明及考试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对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或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人员需提供有效的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有效的7天居家健康监测证明、考试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进入考试的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
文章来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